子宮肌瘤術後懷孕更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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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患有子宮肌瘤婦女,肌瘤在直徑4釐米以下,可以妊娠。但妊娠前子宮肌瘤長大直徑已超過4釐米,孕期長大,發生變性及造成流產、早產的機會增加;或肌瘤直徑雖然不足4釐米,但生長部位不好,如在宮腔內,或宮頸上,或壓迫輸卵管影響不育等情況,最好是先做手術剔除肌瘤再懷孕。 做過子宮肌瘤剜除術或剖宮產等創傷性手術的人,子宮都可能留下瘢痕,這在醫學上稱爲瘢痕子宮。凡瘢痕子宮者,妊娠、分娩必須慎重而小心。

子宮肌瘤術後懷孕更危險

衆所周知,婦女懷孕後,子宮逐漸增大,到胎兒足月,甚至可增大到未孕時的700倍,子宮肌纖維也會被拉長、伸展至數百倍,及至臨產,又要靠子宮的強烈收縮來娩出胎兒。這些繁重的任務,正常子宮都能勝任,但對於瘢痕子宮,由於瘢痕局部的組織彈性和韌性降低,脆性增加,形成子宮的相對薄弱區域。如果子宮創口尚未完全長好就開始懷孕,隨着胎兒在子宮內的生長髮育,可能因子宮壁拉力過大而發生子宮瘢痕破裂,這將嚴重危及母胎安全。

因此,建議瘢痕子宮者堅持避孕,術後2~3年再考慮懷孕。最好先去醫院作仔細檢查,確定身體狀況良好及瘢痕癒合佳時再懷孕,孕期內定期作產前檢查,有條件者可在預產期前兩週住進醫院待產。

瘢痕子宮者的分娩方式視具體情況而定。若孕婦身體狀況良好,瘢痕癒合佳,且厚度在正常範圍內,胎位和產道等都正常,可嘗試自然分娩,否則應行剖宮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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