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什麼時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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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查什麼時候做

爲了保證出生時孩子是健康的,媽媽在生產之前一定要做產檢,那麼產前檢查是什麼時候做呢?

一般來說,產前篩查可以在懷孕14周進行。在檢查時,醫生將從孕婦身上取出2毫升靜脈血進行檢查,這對孕婦和胎兒沒有影響。

應該指出,母親通常有兩個產前篩查。在懷孕14到20週期間,第一次檢查是唐氏篩查,檢查是否有任何神經管畸形。軟骨病變;而從第20周到第26周的妊娠將進行第二次篩查,即四維彩超,篩查主要是檢查胎兒畸形或兩器官畸形的外觀。分篩是最基本的。如果胎兒發現問題,需要進一步檢查或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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