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梅毒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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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梅毒治療

孕婦越早發現梅毒並治療對胎兒越安全,在妊娠16周以前得到充分治療的孕婦,其胎兒先天性梅毒的發生可以完全被預防。一般在妊娠初3個月及妊娠末3個月各進行1個療程的治療。一般使用青黴素進行治療:

(1)普魯卡因青黴素 G,80 萬 U/d,肌內注射,連續 15天。或苄星青黴素 G 240萬 U,分爲二側臀部肌內注射,每週 1 次,共3 次。運用青黴素治療梅毒孕婦,對98%的胎兒的先天梅毒都會有效。

對青黴素過敏的孕婦,可以選用紅黴素口服:

(2)對青黴素過敏者,用紅黴素治療(禁用四環素)。服法及劑量與非妊娠病人相同。

(3)以前患過梅毒,但經過充分治療,無復發,也沒有再感染證據者,可以不必治療。


如果患者在孕期未接受治療,胎兒感染先天梅毒可能會導致畸形兒出現,雖然可用青黴素治癒患兒,卻改變不了患兒形體上的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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