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臨時身份證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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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臨時身份證辦理流程

所需材料

a. 申領人《居民户口簿》;

b. 申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c. 申領人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委託其家人或親屬代為辦理。具體手續:代理人需持申領人書面委託書(委託書內容應涵蓋辦理原因,申請證件種類,與代理人的關係,代理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申領人的親筆簽名,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申領人《居民户口簿》、申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d. 申領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辦理流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交驗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交納證件工本費10元。未滿16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2)派出所將個人信息核准後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審核簽發,並負責製作證件。

(3)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後的3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

(4)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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