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2孩7年後男方訴返還彩禮 分手後要返還彩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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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同居生2孩7年後男方訴返還彩禮的新聞上了熱搜,其實這種因爲彩禮鬧翻的新聞真的很多了,每次都會牽扯到彩禮的歸屬問題。那麼分手後要返還彩禮嗎?下面本站小編帶來介紹

同居生2孩7年後男方訴返還彩禮 分手後要返還彩禮嗎

同居生2孩7年後男方訴返還彩禮

近日,廣西三江侗族自治縣良口法院發佈一則案例。吳興與石香於2015年年底舉辦婚禮後同居,未辦理結婚登記。去年,雙方感情破裂分居至今,今年再次鬧上法庭,吳興認爲未辦理結婚登記,女方應予以返還7萬餘元彩禮費。

吳興列出彩禮清單:現金13000元;豬肉19560元;雞鴨7436元;水果2500元等,彩禮共計70496元。法院經審理查明後認爲,雙方雖沒有結婚登記,但已實質上具備“夫妻之實”。且石香爲吳興生育兩名子女付出較多,男方要求返還禮金不予支持。

同居生2孩7年後男方訴返還彩禮 分手後要返還彩禮嗎 第2張

現實生活中,給出去的彩禮能否要求返還?實際上,彩禮的返還是有法定要件的,這些情形下是可以要求返還的。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③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分手後要返還彩禮嗎

關於分手後是否需要返還彩禮的問題,主要依據彩禮的性質和具體情況來判定。

如果彩禮是訂婚時一方向另一方贈送的禮物,且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根據法律規定,彩禮必須退還。

如果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或者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而導致生活困難(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那麼彩禮應當退還。

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同居生活時間較長,或者同居期間生育了子女,或者彩禮已經用於共同生活,這些情況下可能不需要退還彩禮。

綜上,是否需要返還彩禮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雙方對彩禮的返還存在爭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訂婚時,男方給女方彩禮的講究主要有以下幾點:

同居生2孩7年後男方訴返還彩禮 分手後要返還彩禮嗎 第3張

數額:彩禮的數額要寓意好,比如選擇8888、9999、10001等吉利數字,不要直接選擇整數,如一萬、兩萬等。

包裝:彩禮一般不是直接給予的,而是要放在一個包裝裏,通常選擇大紅色且帶有喜字或者燙金龍鳳圖案的包裝。

給法:彩禮的給予時間根據地區的婚嫁習俗而定。有訂婚習俗的地區,彩禮需要在訂婚時給予女方家;沒有訂婚習俗的地區,則需要在正式舉辦婚宴之前將彩禮給到女方家。

商討態度:男方在與女方家商討彩禮金額時要表現出真誠大方的態度。如果雙方有理想的金額,就坦誠地說出來,並闡明理由,以及商討好相關的陪嫁等事宜。

考慮對方經濟情況:如果男方經濟條件有限,可以說明自己的經濟情況,避免爲了降低彩禮而一味賣慘。女方家庭也會適當考慮男方的經濟條件來確定彩禮金額。

禮物搭配:除了禮金以外,男方還可以搭配一些禮物作爲彩禮的一部分,以顯示誠意。禮物的選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雙方家庭的意願而定。

總之,訂婚時男方給女方彩禮的講究因地區和家庭而異,但一般都注重禮金的數額、包裝、給予時間和雙方的商討態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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