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孩子四種“心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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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內心是一個沒有殘渣的毛地,沒有謊話,沒有矇騙,一切都心直口快,她們的個人行爲全是根據想達到自身某類單純性必須 而致。但假如父母對她們的個人行爲欠缺靈敏觸感,則很有可能造成欠佳的個人行爲難題,如能當心參照以下四點,則有利於掌握她們的心理。

關注孩子四種“心靈”需求

四種兒童心理必須

1.父母的愛惜和關愛;

2.被接納、被重視;

3.獲得他人的讚賞;

4.在家裏有影響力。

有一些孩子能夠運用好的行爲,來討好父母獲得讚賞,進而達到其心理必須 ;但有一些孩子不可以保證此點。當心理必須 無法得到達到時,便會以不適度的個人行爲做爲賠償。

四種不適度個人行爲

第一種:造成留意。

孩子必須 獲得父母的留意,纔會覺得自身被父母高度重視。而當孩子不可以從好的個人行爲獲得父母的留意,便會用不對的個人行爲來達致目地。

第二種:爭權力。

像成人一樣,孩子感覺自身是關鍵的,必須 獲得他人重視和接納。當孩子感覺父母用權利來操縱自身,便會以抵抗來主要表現自身的工作能力。父母愈是履行權威性,孩子的抵抗就愈大。

第三種:報復。

孩子在與父母爭權力的全過程中,通常是失敗的人;便改用報復的個人行爲來扎傷父母的心。孩子感覺那樣才令父母瞭解他的關鍵。

第四種:自甘墮落。

當孩子感覺自身毫無使用價值,就連抵抗和報復的膽量也喪失,則會通過主要表現軟弱無能來躲避他人對他的規定。

太過維護、憐憫、操縱和操縱孩子,均不是重視的個人行爲。承擔責任的父母應以友好和認真細緻的心態,給與孩子挑選隨意,與此同時讓孩子親身經歷此選擇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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