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男性不要因爲生育放棄抗病毒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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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男性服用核苷(酸)類藥物不影響妻子懷孕,但許多患者仍然誤認爲服藥期間不能生育,延誤了自己的治療,導致肝病進展或者病毒耐藥。現在,我國2015年更新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也支持了這一觀點。

乙肝男性不要因爲生育放棄抗病毒治療

新的乙肝指南是這樣說的:“男性抗病毒治療患者的生育問題:應用干擾素α治療的男性患者,應在停藥後6個月方可考慮生育;應用核苷(酸)類藥物抗病毒治療的男性患者,目前尚無證據表明核苷(酸)類藥物治療對精子的不良影響,可在與患者充分溝通的前提下考慮生育。”

目前被批准用於抗乙肝病毒的藥物中,只有干擾素有明確的抗生殖作用,不建議男性患者治療期間妻子懷孕。而且,干擾素的副作用較多,在治療期間也會影響男性患者的身體狀況和性功能。所以,男性患者在停用干擾素後,最好恢復6個月以上再考慮生育問題。

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替比夫定、恩替卡韋和替諾福韋酯在研發期間都做過遺傳毒性和生殖毒性的試驗,均沒有發現遺傳毒性,也未發現對雄性動物生育力的影響和其他生殖毒性。檢索國內外醫學文獻,未檢索到抗乙肝的核苷(酸)類藥物對精子和男性生育造成影響的證據。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藥物在妊娠期間的安全程度分級只針對妊娠女性,大多數藥物對男性生育的影響較小。因此,使用核苷(酸)類藥物治療的男性乙型肝炎患者在生育期間不要中斷治療,也不必換用女性妊娠期間安全程度的B級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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